释义 |
宪法的基本结构: 1、序言; 2、总纲; 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国家机构; 5、国旗、国徽和首都。 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综上所述,宪法的全部内容是一个规范的整体结构,其中包括若干个小规范体系,各个小规范体系之间进行了有机的组合。宪法的序言规范是叙述式的,这是整个宪法规范的基础和依据,称为基础规范。宪法的总纲规范是关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原则规范,是在基础规范之上建立起来的宪法原则。宪法的基础规范(序言)和原则规范(总纲)构成宪法的核心,是解释宪法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