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政府的哪个机构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 |
释义 | 妇联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妇女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宣传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接待来访、加强思想教育和检查考核等。 法律分析 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是妇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因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是应该是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即县妇联。 妇联工作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5、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6、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7、完成好街道妇联工作,组织检查、考核社区妇联工作。 8、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拓展延伸 人民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如何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 人民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首先,这些机构致力于推动立法和政策的制定,确保法律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保护。其次,他们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意识,促进公众参与和支持。此外,这些机构还建立了妇女儿童保护机制,包括举报投诉渠道和救助机构,以应对妇女和儿童遭受暴力、虐待和歧视等问题。同时,他们还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效果的评估。通过这些举措,人民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致力于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结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是妇联。妇联承担着重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妇女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宣传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组织建设等。通过立法、宣传、保护和监督等措施,妇联致力于保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人民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将继续努力,为妇女和儿童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二条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被解救妇女的安置、救助和关爱等工作。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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