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了准迁证,下一步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及准迁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可能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最好复印2份带着),就可以了。之后,本人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自己的户口底表,这个档案千万不要弄丢,否则就没有户口了。建议立即拿着这些东西,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