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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撤销权包括哪些
释义
    合同撤销权案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法律其他的相关规定。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效力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应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行使撤销权必须要起诉吗
    行使撤销权是必须要起诉的。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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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