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委托他入或由单位代办: 1、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批件”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以由组团单位代办。 2、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 3、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 4、持深圳市签发的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赴台签注(定居除外)或持有非深圳市签发的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已在深圳申请过赴台签注再次申请非旅游类赴台签注(定居除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 《深圳市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办法》 第七条 台湾居民申请入出境签注、暂住加签的,可由申请人本人或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也可以委托市台办深台经济文化交流中心统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