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是可以做丈夫的法定监护人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可以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人范围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未成年人的兄、姐; 4、成年人的配偶; 5、成年人的父母、子女; 6、成年人的其他近亲属; 7、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综上所述,妻子是可以做丈夫的法定监护人的。如果要变更监护人,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同时变更申请人为监护人。监护人是不可以指定的,法律上对于监护人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根据监护顺位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