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条件 |
释义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募集设立还是发起设立,发起人都应当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条件,除此之外募集设立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一个发起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三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4)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宜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厂可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吗 可以,但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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