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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过户给儿子
释义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如果有遗嘱要求房产归母亲所有的,母亲有权利处理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可以均分财产的,母亲只能对其所有的部分进行处理,通过赠与、买卖的方式将房屋产权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过户给儿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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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