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人员;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