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信通知起诉网上法庭是真的吗? |
释义 |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只有收到有加盖法院公章的传票时才能确认是真的,其他方式无法证明涉诉的真实性。因此,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法律分析 单独的法院发信息或者打电话是不足以证明涉诉的,只有收到有加盖法院公章的传票时才能确认是真的。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结语 通过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在法律程序中,送达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单独的法院发信息或者打电话是不足以证明涉诉的真实性的,只有收到有加盖法院公章的传票时才能确认是真的。在送达方式中,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方式都有各自的适用情况。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进行送达。因此,合理选择适当的送达方式,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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