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 商标注册申请 人应具备的条件: 商标注册 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 商标 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 注册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