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判定方法如下: 1、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父母和子女等; 2、旁系亲属关系: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 3、非亲属关系:如互为租户或合租人、同事、朋友等。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标准如下: 1、夫妻关系:指男女双方经过合法程序结婚的夫妻关系,包括注册结婚和民事结婚等合法方式; 2、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以及配偶的父母关系; 3、兄弟姐妹关系:指男女双方具有同一生父母或同一养父母的兄弟姐妹关系; 4、其他关系:指与家庭成员有经济和感情上的密切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并承担互相帮助和支持的义务,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综上所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标准并不包括同居关系或者非法婚姻关系。同时,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