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股东如何强制退出公司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一、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退股吗?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如下: 1、投资者承担不同的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有限责任。换句话说,同样的投资50但当企业遭受经营损失时,有限公司的股东仅是50万为限,合伙人可能承担的最终责任不止50万; 2、加入和退出的方式不同。公司股东一旦出资交付给公司,就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者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加入或者退出,也不能转让; 3、缴纳所得税的种类不同。合同企业的合伙人只需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公司股东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存在下列几种情形时,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经过清算后; (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不想继续经营,完成清算程序后;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完成清算程序后;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在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股东拟彻底结束公司时,在完成公司的清算程序后,即可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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