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人按以下方式继承遗产: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3、如果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分配比例: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