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居委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意见并交由村民进行民主评议;3.民主评议后,会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会将材料上报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5.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