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才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屋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若是一方父母婚前出资并付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应当属于出资人的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予以补偿。 一、合同离婚后按揭买房的房产如何分割 一般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其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二、婚房男方出首付,离婚财产怎么分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三、婚前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合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全款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视为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4、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6、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7、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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