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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便函有法律效力吗
释义
    根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的公文种类只包括命令(令)、决议、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便函不属于其中的法定种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报告财产令是否需要亲自去法院
    报告财产令不一定亲自去法院,根据执行法官的要求办理即可,如无去法院的要求则可以选择寄送。报告财产令是一种法院发出的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裁判结束后,执行财产期间,若被执行人没有及时地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状况的命令,即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应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法院的报告财产令是申请人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主动上报个人名下财产情况,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形式。
    二、为什么不属于行政处罚项目
    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法定的。(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只要是不属于以上的处罚种类就不属于行政处罚。这几个规定之外的都不属于行政处罚。
    三、责令召回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之一吗
    责令召回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之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其中没有责令召回,所以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1、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钱财和物;3、扣押财物;4、冻结的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税务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命令(令)、决议、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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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