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助学贷款已受理是贷款信息已审批,后续会提交相关材料,最终审核通过即办理成功。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每次申请资料都是相同的。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1、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3、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成功后,一般需要10月份后到达学校账户,个人保存账户即可。 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有回执校验码就是回执单。 领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面有回执校验码,只有当高校确认并输入系统后,银行才会将贷款金额发放下来。 另外受理证明下联含有账户密码信息,请妥善保管好。有些生源地贷款需要在当地生源地贷款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贷款时会提供一张贷款回执单。 该回执单上则无支付宝账号,只需学生填姓名学号、指定的银行卡号等证明身份的唯一数据,学生填好该数据上交学校。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