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动产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但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力,一般由法院直接采纳。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一方是买受人或者买方,通过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是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当事人的资格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一致性、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就被认为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