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起诉离婚是不是就不能住一起
释义
    起诉离婚了也可以一起住,即使已经离婚了法律也不会限制共同居住,但离婚后即使共同居住的也只是属于同居关系,而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一、同居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1、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同居显现不具备婚姻关系,所以法律不保护。
    2、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的关系。
    3、根据规定,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
    (1)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一、具体来说,同居关系返还彩礼的,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只是订婚,或者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并没有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夫妻;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双方也就没有成为事实上的夫妻;
    3、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不好,因为彩礼的给付行为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
    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
    二、婚内债务不知情,离婚后是否要承担?
    婚内债务不知情,离婚后是否要承担,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2、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三、离婚男方有债务女方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男方有债务的,女方要先分清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男方的婚内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在夫妻婚内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债务,那么即使离婚,双方也要一起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只是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那么女方没有清偿义务,只需男方自己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2: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