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小学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
释义 |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暂住证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4、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5、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凡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由其父母持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父母一方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无单位可找街道开证明在沪从事小商贩、家政服务的务工者由于没有挂靠单位,没有缴纳综保,这部分人员可由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相关证明来代替。 就业地点有严格要求。2013年开始,北京个别区要求在本区无房产的,则必须在本区县就业才算就业。2014年进一步严厉,几乎所有区都要求,无房产者必须在本区县就业才算就业。下到下面的乡镇,更是要求必须在本乡镇就业才算就业。2014年,东城西城等区要求父母必须都在本区就业才行,只有一个都不行。自有公司等同于就业证明。自己有营业执照的,可以等同于就业证明,但同样对营业制造的注册所在地有要求。而且要审核营业执照缴税情况,是否与实际注册地相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