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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在什么时间申请?
释义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位证明;
    5、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女职工在生育后,给予男职工一定假期,以照顾生育后的妻子,假期工资照发。为了使生育津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充分考虑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现实利益,本法规定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如果对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异议,有权到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性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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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