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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设药店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组织,开办药经营的业务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者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该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农村医疗需要什么手续
    一、农村医疗需要的材料有:
    1、医疗证;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出院小结;
    5、出院发票(原件);
    6、住院费用清单;
    7、自费项目签字单;
    8、住院分娩应提供准生证;
    9、外伤的要提供外伤调查表。
    二、农村医疗申请的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医疗事故赔偿需要什么手续
    (一)双方协商: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大型医疗机构,协商成功的可能性相对不大。(二)行政处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办转院手续都需要什么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可能是你转院是自己提出来的,所以医院会有意见,建议你还是尽是私下找医生协商。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一、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1、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报销金额:“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二、报销方法: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药店销售假药罚款多少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该内容由 郝凯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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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