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因缺陷是属于不可控因素,为什么重疾险不能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在患重大疾病时的经济保障。然而,保险公司并非无条件地对所有疾病都进行赔付,其中包括基因缺陷所导致的疾病。虽然基因缺陷是一种不可控因素,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只会对在合同中明确列举的疾病进行赔付,基因缺陷所导致的疾病并不在此列。因此,重疾险不能对基因缺陷所导致的疾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费用以及免赔额等内容。”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本保险合同所称保险责任是指本合同列明保险金给付的情况。”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六条规定:“本合同的保险金给付范围及金额、保险金免赔额、保险金给付时限、保险金给付方式等内容,均在本合同的条款中规定。”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对于本合同未列明的疾病、症状或诊断结果,本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因此,基因缺陷所导致的疾病并不在重疾险保险合同所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基因缺陷所导致疾病的赔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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