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地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征收土地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二)征收土地20%—80%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 (三)征收土地20%(含20%)以下的暂不纳入,本方案实施后再次征收土地的,可累计计算后按本办法执行。 (四)征收土地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基本生活的,可自愿选择参加部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五)被征地农民(包括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 采取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趸缴的办法缴清。 (六)被征地时不满16周岁的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偿费。到就业年龄后,作为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七)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再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 (一)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二)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三)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四)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五)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