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人格是指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律资格。即维持和行使法律权利,服从法律义务和责任的条件。对于任何法律制度来说,都将赋予一定的人、团体、机构和诸如此类的组织以法律人格。 法律人格一般随人的自然死亡而告终,但有时其法律人格在某种范围内继续存在,即在某些情况下,依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因新近死亡获得财产,也可以对债务和损害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