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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释义
    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是负责对其或其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服务进行质量监督,其监督活动遵照供应合同质量保证大纲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如实提供采购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配合采购项目验收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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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