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止侵害和排除妨害的区别 |
释义 | 排除妨害请求权是什么意思排除妨害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排除妨害请求权系因妨害行为而引起,与妨碍和损害相比,妨害行为是一种持续侵犯他人享有之物权但又未必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请求人为物权人。2、妨害人以无权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物权行使。3、妨害具有不法性或者超越了正常的容忍程度。4、提出请求时,妨害仍在持续中。5、被请求人系对妨害的除去具有支配力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停止侵害:一个人每次碰到另一个人都要辱骂他人,适用停止侵害(辱骂的行为具有持续性) 构成要件 排除妨碍责任的构成要件 1、存在妨碍他人民事权益的状态 排除妨碍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存在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状态。与停止侵害的主要构成要件不同之处在于:一为动态,一为静态。 妨碍状态多为行为造成的,例如,堆放影响通行;违章建筑物妨碍相邻一方通风、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设置广告;将有害液体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碍状态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树*蔓延至相邻一方的土地。 2、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 妨碍状态具有不正当性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同约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碍同时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塔吊因超负载掉下,破坏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碍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碍同时造成的赔偿损失责任);有些妨碍是给他人造成不便。认定妨碍状态主要是看妨碍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轻微的妨碍是社会生活中难免的,不承担排除妨碍责任。妨碍状态是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应当结合当时当地人们一般的观念判断。排除妨害起诉状和代写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该内容由 周春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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