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签发人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签发是由供电公司领导签发,工作负责人就是停电后他们进行工作时的领头人。一般都是用户,提出停电申请,然后办理工作票,签发是由供电公司领导签发。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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