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实用新型专利侵权 |
释义 |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有以下的3种判定方法:1、技术特征的比对方法。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相同侵权。也就是文字意义上的侵权,通常是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了和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的对应技术特征;3、等同侵权。在相同侵权不成立的情况下,要判断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一、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主要注意哪些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包含的内容如下:一、商业秘密案件的司法鉴定:1、权利人主张的信息是否不为公共所知悉;2、权利人主张的信息是否具有经济性、实用性;3、其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鉴定事项。二、专利案件的司法鉴定:1、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相近似;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等。 二、技术特征完全相同是否侵犯专利权 是的。 专利侵权的判刑标准就是判定是否构成了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包括: 1、字面侵权 即仅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连技术特征的文字表述均相同。 2、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必要技术特征完全相同 所谓完整沟通,是指侵权物的手艺特点与专利的手艺特点比拟,其专利权力请求书请求珍爱的悉数需要手艺特点均被侵权物的手艺特点所笼盖,在侵权物中可以找到每个专利的需要手艺特点。 3、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使用的是上位概念 侵权物中出现的技术特征则是上位概念下的具体概念,亦属于技术特征相同。 4、侵权物的技术特征数量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 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而且还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对方实施的已经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就是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三、职工私自利用职务发明再行创造发明是否构成侵权 利用职务发明再行创造发明涉嫌构成专利侵权,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方法,法院基本上采用的是分三步走的方法。即: 1、确定被控侵权产品(含方法,以下均相同)的相应技术特征。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 2、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因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我们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自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3、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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