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介绍 |
释义 | 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便于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一、直接法介绍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本文主要介绍采用直接法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现金流量表。 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的编制说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以前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年收到的现金(包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年预收的款项,减去本年销售本年退回商品和以前年度销售本年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通常是利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补充资料,所以,要掌握利用会计科目填列现金流量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该项目是由三笔会计分录组成的: 借:货币资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货币资金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借:货币资金 贷:预收账款 在这里,假设第一笔分录通过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过渡一下,这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会计分录为: 借:货币资金 贷:“三收”(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三收”的贷方发生额对应的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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