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律师有权利代表被告提出质证请求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有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进行辩护,包括提出质证请求。而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在法庭会见期间也有权利代表被告提出质证请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被告有权进行辩护,包括陈述事实、申辩理由、对证据提出异议、申请调取、出示证据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时,应当依法行使代理权利和履行代理义务。律师有权依法提出辩护意见和证据,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时,应当尊重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损害当事人及其诉讼权益,不得妨碍庭审秩序,不得向法庭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不实证言、不实情节或其他虚假材料,不得故意隐瞒不利证据。” 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代表被告提出质证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律师在提出质证请求时应当合理、合法,并且符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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