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上诉需要准备上诉状 上诉状包括以下内容: 一、首部写上标题并列明上诉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部分写明上诉的理由。上诉人要写明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于何时,以何字、号作出的判决或裁定。 三、上诉的请求。这是刑事上诉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诉人应概括地明确地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审的判决、裁定。 四、要写明上诉的具体理由。 五、结尾。此部分应该包括上诉人签名盖章、具状的时间等项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