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理赔中提供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证据有利于证实事故过程和责任方,但并非必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理赔时需要提供的证据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履行告知、说明、披露等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利益人提供虚假保险申请材料或者故意瞒报、漏报有关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以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现场痕迹、车辆、物品损坏程度等综合证据为基础。 以上为相关的法律依据,提供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证据有助于理赔成效,但是否需要提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