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借款人死亡后,妻子儿女有义务偿还其债务吗 借款人死亡后,妻子儿女一般没有义务偿还其债务。债务人死亡的,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有义务进行清偿的,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遗产继承人承担清偿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二、欠债人死了担保人是否要还债 欠债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还债,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 三、借款人死亡还可以起诉吗 借款人死亡不可以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债务人已经死亡后债权人是不能够再去起诉他了的,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者继承承担还款的义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