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物有瑕疵可要求维修,出租人应履行义务。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物信息、租金支付方式、维修条款等。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维修,未履行义务则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影响使用时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法律分析 租赁物有瑕疵,承租人无法要求出租人赔偿,但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品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承租人则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期限和方式,以及租赁物品维修等条款。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品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品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若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进行维修,并由出租人负担维修费用。因维修租赁物品而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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