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客体与主体 |
释义 |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客体为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法律严格规定了不得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否则会依法判处刑罚。 一、什么叫毒品犯罪?哪些行为构成毒品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毒品犯罪的行为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 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 8、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9、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二、毒品犯罪包括什么 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犯罪的再犯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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