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在保护好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留好证据,进行公立救济 首先,当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通过公力救济解决,切不可冒险行事,置身自己于危墙之下,由被害人转变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人。 其次,保留好与就职公司之间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与纠纷密切相关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以往的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花名册等等。 再次,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纠纷法律诉讼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一、工地老板欠钱怎么要 如果工地老板欠钱,追讨的方法包括: 1、与老板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直接向请求支付令; 5、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6、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 7、其他。 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解决方法: 1、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提起诉讼。 二、发生劳动争议管辖的法院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而言之,工地老板欠钱,要按照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追讨工资,并且找准管辖的法院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二、职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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