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放弃抚养费后还可以继续索要吗 |
释义 | 男方放弃抚养费可以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索要。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一、离婚时没要抚养费,抚养孩子一方还可以索要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抚养孩子一方在必要时候可以索要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有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孩子的抚养费能变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更改抚养费只要双方协议书就行吗 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据现实情况由双方协议变更,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增加或是减少抚养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父或者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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