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上海动迁房办房产证流程 1、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由拆迁办和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产权人凭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取证通知书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取就可以了。配套房、中低价房产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五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2、法律依据:《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配套房、中低价房产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五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二、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