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因迟到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没有把迟到的条款写到规章制度中很关键。如果它把迟到写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完全有理由辞退你。但是用人单位只是把迟到写入规章制度的禁止性条款中,比如它规定迟到多少次就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所以迟到并不必然等同于解除行为。所以题主的情况关键看规章制度中有没有关于上班迟到次数的累计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一、哪些情况单位扣工资是违法的? 1、迟到、请假扣工资 并不是以后迟到不扣工资,而是要合理规范的扣。因为某些用人单位,私自立定迟到扣工资的额度。例如根据迟到时间的长短来扣工资,请假翻倍的扣工资,这些都是不合法的,新法规定克扣工资不得超过日薪,否则将属于违法行为。 2、请假扣三倍工资 一些公司为了公司效益,避免员工请假,制度规定员工请假期间要被扣除正常日薪或者3倍以上的日薪,这样的规定也是违法行为。 3、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根据相关劳动法条例,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期间的工时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因女职工请假去产前检查而罚款,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 4、员工辞职,单位就扣员工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为避免员工辞职,而故意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 二、劳动合同解除算不算开除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完全等同于开除。开除属于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还包括:经济性裁员;非过失性辞退;协商解除;其他。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等同于开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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