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会取得收益,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是需要纳税的。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没有专业的财务负责管账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也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帮助其依法纳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由税务部门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按照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是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纳税人识别号,是由字符组成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识别代码。需要发放纳税人识别号的有,扣缴义务人、临时纳税登记人、以及代扣代缴的自然人纳税人。 三、纳税人类型有哪些 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每一税种的纳税义务人范围也是不一样。 纳税人类型有: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的个人;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分为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