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封的银行账户一般什么原因 |
释义 | 法律查封银行账户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别人起诉且申请了财产保全,二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 一、借给别人钱要不回来怎么办 借给别人的钱要不回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就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债权人可以就法院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在此之前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银行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二、借了钱怎么要回来 借钱不还要回的方法:直接向对方要,对方拒绝还钱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经判决后对方不执行已生效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到法院诉讼起诉流程大致包括提起诉讼、立案、庭审、判决。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三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三、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这时,法院一般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如果当事人知道对方财产线索的,也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严重情况,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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