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帐户被法院查封后可否另开帐户?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不可以。冻结账户是法院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之一,所冻结账户是可以使用的,但一般情况下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所冻结账户中的资金已经超出诉讼保全金额的部分。 另外法院冻结账户有时可能因疏漏不是全部账户都予冻结,未冻结账户还是可以使用的,因为银行未得到法院冻结账户通知时不能限制你账户收支的。所以用户是可以换一家银行开个一般户进行结算的,但肯定存在该账户可能随时被冻结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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