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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有什么用
释义
    

法律主观:
    


    对于 不动产登记 需要什么证件的问题,一般来说,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代理 人 身份证 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   (三)相关的 不动产权 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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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