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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成都 公积金 租房提取需要哪些条件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公积金租房的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 :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 贷款 本息。 3、承租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廉租住房或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所需资料 身份证 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交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结婚证 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业务办理材料 1、承租商品住房,提供 地税 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 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凭证复印件一份,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承租商品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 购房合同 或 商品房买卖 合同摘要复印件一份。 2、承租廉租住房或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 收据 原件。 3、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特别提示: 1、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 住房公积金提取 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2、职工承租单位提供住房,由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 3、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三、申请时间 1、职工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至房屋租赁 合同终止 后6个月内,办理提取申请。 2、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办理一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两次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 四、办理方式 1、职工个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采取职工本人或配偶到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 2、单位为职工集体租赁住房,采取单位预约集体件形式办理。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哪些条件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