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过期电子眼会报警吗 |
释义 | 交强险过期电子眼不会报警的,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 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汽车交强险过期一个月不交的后果 (一)多交保费 根据国家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过期一个月后,车主如果再次去续保交交强险,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得按照新车的缴费标准进行投保,而根据国家规定和保险公司的合同,同一款车新车的缴费标准是最高的,然后根据车子的使用年限每次逐渐下降,也就是车子使用年限越高,那么所交的交强险费用越低,所以如果过期三个月,就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车主必须多交一部分钱,这样就给车主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鉴于这种情况,我们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呢,明明知道交强险过期三月会给车主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明明可以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相信知道这个后果的车主们都不会做这样的傻事的吧,即使有钱也不把钱烧在这种没有任何回声的地方,虽然是小钱,但是积小为大,拿着这钱去买买彩票、捐给公益基金或者做其他有意义的事情多好。 (二)失去保障 根据国家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过期三个月内,车主与所参保的保险公司的合同还有一定的有效性,如果不幸遭遇车祸,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事故,还能享受合同中的赔付条件。但是如果交强险过期超过三个月,车主与保险公司曾经签订的合同就彻底无效了,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恰好这时候发生了的交通意外,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车主就会面临非常严峻的问题,首先责任方需要面临巨额赔付,被查出交强险过期三月没有续保的车辆会被交通部门扣押,处以高额罚款,还要补交保险费用,给车主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一般家庭都难以承受,多半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肠子都悔青了,可是一切都晚了。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交强险给了车主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保护罩,尽最大可能减小意外对车主所造成的影响。 二、交强险过期一个月怎么办是否可以续期 交强险过期一个月后,还是可以继续缴纳交强险的,如果不续期可能会面临惩罚。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车发现后,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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