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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中止执行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中止执行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的一种可能发生的状态。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导致的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一般来说,如果特殊情况情况消失了或情况有所改变,可以继续执行。
    一、若有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法院的中止执行程序: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中止执行后,产生以下法律效果:
    1、在决定中止执行后,执行法院应停止案件的执行,不得再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即不得决定采取新的执行措施;
    2、决定中止执行前采取的执行措施,仍然合法有效;
    3、执行中止裁定的效力持续至恢复执行。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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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