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别人起诉了,当事人应当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准备一份答辩状,送到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按时参加庭审即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