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海外判有毒品犯罪,是否可以在国内参加公务员考试?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为公务员:一、被判刑未满五年的;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此,被海外判有毒品犯罪的人员,是不能在国内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五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下列情况除外: 1.法律规定的年龄限制; 2.其他特殊情况。 (三)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或者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条件符合担任所拟任职位的要求。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为公务员: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被判刑未满五年的;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 总之,被判有毒品犯罪的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改正错误,依法接受惩罚,争取重新回归社会,而非企图通过考试等手段达到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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